凭证《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清静生产尺度化评审治理暂行措施的通知》(水安监{2013}189号)、《水利部关于印发农村水电站清静生产尺度化评级实验措施(暂行)的通知》(水电{2013}379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清静生产尺度化评审治理暂行措施实验细则的通知》(办安监{2013}168号)、《水利部关于水利部清静生产尺度化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办监视函{2022}37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水利水电勘探设计等四类单元清静生产尺度化有关事情的通知》,经评审为水利清静生产尺度化一级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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